1、服务条款的确认
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在此特别提醒您,在您使用北京建筑大学教师个人主页服务前请确实仔细阅读本协议,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及/或将来随时修改、补充的条款有异议,您可选择不使用教师个人主页服务;当您点选同意键或定制、使用、接受个人主页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条款,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规范包括接受北京建筑大学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愿受其约束。
这些条款可由北京建筑大学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随时更新,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更, 北京建筑大学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将在网页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旦在网页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登陆北京建筑大学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用户如果不同意修改后的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个人主页空间服务;如果用户继续选择使用则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接受本协议及其修改。
2、服务简介
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为本校教职工免费提供在线教师个人主页平台发布服务。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可以对教师个人主页系统进行升级或修改,但不保证用户上传的个人主页能在新系统下正常运行。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可以协助用户迁移个人主页。
3、用户使用规则
3.1 用户个人资料真实性
用户保证自己在使用本服务时用户身份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资料信息发生变化,用户应及时更改。若用户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信息,并为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所确知,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个人主页空间。
3.2 用户帐号、密码
在安全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并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后,用户应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您应对任何人利用您的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无法对非法或未经您授权使用您帐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因此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禁止用户转让其帐号、密码。如果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学校有权收回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3.3 服务用途
教师个人主页空间仅供本校教职工发布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与工作有关的个人信息,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广告、销售、商业展示等商业性用途。如果发现用户利用本服务进行以上行为,有权删除用户上传内容,或对用户主页和账号进行暂时性或永久性封禁,且不需要对用户另行通知。
3.4 个人主页空间服务使用规则
3.4.1 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2)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3.4.2 用户必须保证,您拥有您上传之照片、文字及背景音乐等作品之著作权或已获得合法授权。否则,将由您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用户不得将任何内部资料、机密资料、涉及他人隐私资料或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3.4.3 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得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或违反连接本服务的网络的任何要求、程序、政策或规则,否则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将其提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3.4.4 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对用户上传的图片、添加的文字等内容进行审核,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之有关规定的图片、文字,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有权立即将其删除或屏蔽,且不需要对用户另行通知。
3.4.5 用户不得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3.4.6 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如用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如导致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遭受任何损害或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的纠纷、诉讼、索赔要求等,用户须向北京建筑大学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赔偿相应的损失,用户应当对其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服务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法律责任。
3.4.7 用户不得使用任何私服外挂软件进行刷积分、等级、经验值和人气等行为,一经发现,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有权立即对该用户进行封禁,且不需要对用户另行通知。
4、北京建筑大学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拥有对本协议服务条款的解释权;用户对服务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与北京建筑大学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联系。